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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長汀7月22日電 (陳立烽 曾昭輝 張金川)一男子以給零花錢、手機為誘餌,兩個月內竟多次姦淫13歲的初一女生小虹(化名),致小虹懷孕,不得不進行墮胎。22日,福建省長汀縣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生於2000年7月的小虹是個留守兒童,因其父母在外地打工,她平常租住在離學校不遠的地方,周末才回村裡嬸嬸的家居住。年近50歲的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小虹同村,兩家相距不到一公里,平常小虹還親切地稱王某為“堂叔”。然而,王某因看到小虹長的亭亭玉立,竟然色膽包天,把罪惡的魔掌伸向自己的同宗侄女小虹。
  2013年11月至12月間,他趁小虹放學、上學途中及家中無監護人看管之機,以錢財引誘等方式,先後六次在在濯田鎮山田村的楊梅坑半山坡、烤煙房等地,與小虹發生性關係。每次,王某都會給小虹一些零花錢,並曾許諾會送手機給她,但擔心小虹家裡人問手機的來歷,就沒有送手機。
  2014年春節期間,小虹的父母帶小虹到江西省探親期間,發現小虹已懷孕一個多月,遂帶小虹回長汀報警。2月13日,被告人王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獲。2月16日,小虹在醫院進行引產手術並產下一嬰兒胚胎。經醫學鑒定,王某是胎兒的生物學父親。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錢財誘騙的方式,多次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並造成被害人懷孕的後果,應當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據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完)  (原標題:男子以財物誘姦幼女致其懷孕 獲刑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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