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熱映,電影中“失蹤超過24小時,警方纔會立案”的臺詞誤導了很多家長。就此,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在微博上澄清:兒童、少女失蹤或走失,監護人或家長都應立即報案,警方接報後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不需要等24小時。(10月6日《北京晨報》)
  電影《親愛的》故事情節開始沒多久,便出現這樣的場景:父親發現孩子丟失,到派出所報案,對方卻以“不到24小時不能立案”為由拒絕了他。電影作為一門藝術,其故事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其中不乏虛構的情節,但不少觀眾會將電影中的故事信以為真。很自然,《親愛的》中的這一橋段讓觀眾深深的接受了“不到24小時不能立案”的“法律知識”。
  誠然,該影片的編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正是由於他們法律知識的缺失,致使影片留下了不可原諒的硬傷,對觀眾形成了誤導。看來,影視工作者要想打造文化精品,還得在自身素質上下功夫。
  但由此也暴露出一個問題,這部影片當初是怎麼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的。我國的影視審查制度不可謂不嚴,電影《親愛的》的這處硬傷怎麼就沒人發現呢?影片的主題固然是審查的重點,但其間的一些細節恐怕也要“掃描”一下。細節決定成敗,“不到24小時不能立案”的細節,恰恰沒有審查出來,乃至於誤導了不少觀眾,審查者難辭其咎。
  同時,也暴露出我國普法教育還不太到位。毋庸諱言,我國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形勢相當嚴峻,全社會亟需構築防拐打拐的安全防護網,而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節點是對民眾加強普法教育。民眾只有掌握較多的防拐打拐知識,才能有效防範增強自我保護能力,才能配合公安部門迅捷打擊拐賣行為。令人遺憾的是,在“孩子丟了是否要立刻報警”的問題上,不少民眾說不清道不明。
  一個常態的社會,絕不能讓民眾被一些不正確的影視等文化給忽悠“拐了”。該給民眾怎樣的法律知識渠道,很值得社會反思。
  文/錢桂林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親愛的,孩子丟了報警不用等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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